信息中心讯|2023年4月21日下午2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社区发展研究室副主任刘亚秋老师做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笃学讲堂第33讲,为同学们带来了题为“口述史作为一种社会研究方法”的专题研究方法讲座。本次讲座由社会与民族学院刘月老师主持。
讲座开始,刘老师指出,广义上的口述史在人类社会中有着漫长的历史,人类最初的口述传说也可以说是“口述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些重要历史作品的书写都使用了大量的口述史意义上的资料,但随着近代科学史观的兴起,口述史料在历史学领域越来越被边缘化。但刘老师认为,口述史有文献史料所很难达到的深度,这便是通过个人的讲述以及个体生命体验来透视整个历史。
到20世纪中叶,口述史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领域。1948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阿兰·内文斯(Allan Nevins)建立了口述历史研究室,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现代口述史作为独立学科领域的建立,在很大意义上并不是为了让口述史料仅仅作为文献史料的补充,而是着重记录个人和群体对某个历史时刻的回忆及其生命史。在研究方面,凸显个人生命史并兼具记忆主观性的口述史,与强调历史客观性的现代史学存在某种意义上的抵牾。以现代科学史观的标准来看,口述史料的可靠性仍然无法得到保障。如何处理“情感真实”而“史实有纰漏”的材料,对于口述史来说还是一个难题。针对口述史料面临的困境,刘老师认为,在伦理角度,要尊重被访谈者的情感,做到不伤害被访谈者的尊严和隐私;在研究层面,尊重我们获得的资料,做到最大限度的求真。
对口述史料的分析可以有三个框架:“治疗的框架”,主要用于临床;“法律的框架”,主要用于司法;社会科学研究的框架则是“社会调查范式”,它注重主体之间的互动,强调口述史料的主体性和主体间性。
刘老师还从记忆和叙事两个角度对涉及口述史料的理论做了进一步阐发。叙述分析是社会科学常用的方法,在口述史料的分析中也被广泛采用;而记忆研究视角下的口述史料分析关注记忆的过程,以及这个过程如何塑造人们对过去的理解。对口述史料的记忆分析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上的叙事学。
刘老师指出,归根结底,口述史是一种方法,是认识社会事物和历史事实的工具,可以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种议题中。口述史研究以抢救历史记忆、发现新的证据为追求和理想,通过不断追问,通过进入“主体的深层”去接近“历史的深层”,这是口述史研究最值得珍视的价值和意义。
在讲座的最后,刘老师就同学们提出的“口述史调查中的提问方式”、“如何通过口述史以小见大”等问题做了解答。刘老师强调,与口述史料分析紧密相关的记忆研究和叙事研究,都是建立在对历史学以及社会科学等理论和方法论的丰厚积累上。因此,以口述史为方法开展研究,需要通过广泛深入的跨学科阅读,建立深厚的理论功底,具有深入挖掘口述史料深度的能力,同时还要遵守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伦理。
本次讲座最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