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讯:6月28日,北京大学社会系教授、系主任周飞舟老师做客社会学院笃学讲堂第13讲,做了题为“城镇化的社会学研究”的精彩讲座。社会学院常务副院长赵一红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社会学院笃学讲堂由社科大社会学院主办,学生社团社会学社和信息中心承办。
周老师的讲座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的三个阶段展开。这三个阶段是:工业城镇化阶段(1980-1994),土地城镇化阶段(1995-2012)和人口城镇化阶段(2012-今)。
工业城镇化阶段起始于1980年,终止于1994年,这个阶段的城镇化突出表现为:乡镇企业兴起,(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这一提法在于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发展的道路经历了有别于西方企业发展的过程。西方的企业大多聚集在城市中,因为城市能够提供便捷的交通,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流畅的信息交流。因此,西方工业化的过程往往就伴随着人口的城镇化。而中国从改革开放到1994年,大量企业却是在农村建立起来的,农民可以就地就业,也无需完全摆脱农业经营。因此,“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形象地描绘了我国工业化向前推进而人口并没有城镇化的过程。
而我国独特的工业城镇化情况是如何出现的呢?周飞舟老师从央地关系的角度进行了解释。在这一时期,我国实行财政包干制,任务层层下包,同时奖励先进,惩罚后进。具体到税收政策上,就是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基数,制定一个数年不变的税基,下级政府每年根据税基上缴税收,而如果还有剩余的税收就归地方政府所有。这一政策激发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同时,因为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工业结构偏向重工业,民用产品的需求一直得不到满足,因此,此时鼓励创办满足民用需求的乡镇企业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大量的增值税收入。以上两个主要因素激发了地方政府鼓励创办乡镇企业的浪潮,工业城镇化也迅速推进。
到了1995年,我国进入了土地城镇化阶段。这个阶段相比前一阶段,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同时大量农民也走上了外出打工,“离土离乡,进厂进城”的农民工道路。这个阶段出现的原因是,原先在财政包干制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通过鼓励乡镇企业积累了大量的税收,而中央的税收占比逐年下降。于是在1994年,中央推行了分税制改革,将地方政府的增值税大量收归中央。在这样的情况下,乡镇企业难以为地方财政提供更多税收,因此也逐渐失去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再加之私营企业的兴起,乡镇企业纷纷破产,失业农民大量进城成为农民工,我国第二阶段的城镇化拉开序幕,同时,我国迎来了城市大规模建设的浪潮。
周老师认为,在分税制改革以至大量地方税收收归中央后,地方政府逐渐出现了事权和财权失衡的情况,因此,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土地财政成为了重要的手段,由此出现了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的土地城镇化阶段。
我国的土地分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和城市的国有土地。城市要扩建,就必须把城市周围的集体土地转化成国有土地,这样才能进行工业和住宅的建设。而这个过程只有政府有权征用集体土地。因此,政府通过征用集体土地,并通过公平竞争把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的方式来获得财政收入。而要让土地获得更高的出让金额,政府就需在前期进行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由此,我国的城市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第三个阶段是从2012年至今,重点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经过我国城镇化的前两个阶段,我国产生了大量的流动人口,而如何解决这些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就是如今我们要重点研究的问题。周老师认为,如今学界对这个问题的政策研究和制度研究已经非常丰富和透彻,但从“人”的角度进行研究却是非常匮乏的。而且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流动人口市民化问题的本质并不在于制度和政策,而在于人本身。周老师举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我国东部地区如东莞等制造业发达的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在落户政策上也没有特别的限制,同时房价也不是特别高,但打工者并不会在东莞买房,甚至于那些打工十余年、非常有钱的劳动者最后仍然选择回家乡县城买房,因为这套房是为其后代买的,而这样的行为仅从制度和政策的角度是难以解释的,也是难以解决的,这样的现象更应该站在人本身的角度进行解释。所以,从“人”的角度探讨我国第三阶段的城镇化是我国学界应该重视的问题。
周飞舟老师逻辑清晰,视野旷阔,其讲座也充满社会学的想象力,他既带领大家站在宏观结构上分析问题,也降落到微观层次上感受个体的抉择,让大家感受到了智识之美,也感受到了群学之趣,是一场让听众酣畅淋漓又收获颇丰的讲座。讲座后同学们踊跃提问,周老师仔细解答。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孟子龙
摄影:张云沛
编辑:张天帅
审校:杨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