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转自社会学视野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被作为独立篇章,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而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规划目标落到实处,就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只有搭建起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才能建立健全社会(包括社区)工作者队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迫切需要”与“就业乏门”之间
社会工作者,在发达国家被喻为“社会医生”。解决社会问题,成为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能,在很大程度上,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者。然而,目前在中国,这类“医生”和“助人者”却遭冷遇,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现象。虽然,目前中国大陆已有200多所高校先后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社工专业在校生总数已经达到1万多人,每年应届毕业生也多达2500人,但是,社工专业学生的就业率,特别是专业对口率却不乐观。据悉,近年复旦大学社工就业率在该校排名倒数第四;青岛大学68个本科专业,社会工作专业排名64位;重庆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连续3年排名倒数第四;昆明某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30多人,从事专业对口工作的学生仅2人;四川某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40多人,从事社会工作的不过5人。乐观评估一下,社会工作专业的对口率仅为10%—30%。
这一现实,无疑让那些刚刚进入这个专业的新生,以及那些即将走上社会的毕业生备感压力,甚至造成部分学生对社工专业心灰意冷。而对所读专业就业前景的担忧,更会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对本专业社会价值的认同度,对他们在校期间的心理与学业状况也有负面影响,从而最终削弱其在人才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有些社工专业的学生获悉同校本专业往届毕业生低就业率以及低对口率的事实后,心情会大受波动,使其有种挫败感,导致他们觉得前途暗淡,甚至害怕“一毕业就失业”的遭遇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与那些热门专业的学生相比,他们自己就首先成了需要帮助的弱者。
时至今日,一方面,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而另一方面,我们看到的现实却是,那些经过学校正规培养的“准社会工作人才”,多半徘徊在就业门槛之外。在 “迫切需要”与“就业乏门”的现实矛盾中,作为“弱势群体”的社工专业毕业生们,如何发挥“社会医生”和“助人者”的作用?他们“助人自助”的核心理念又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为社会现实服务呢?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长效机制
笔者以为,我们制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时,应当把社会组织的建构与社会工作的就业问题充分考虑进来,把这群就业的“弱势群体”考虑进来。因为,造成“迫切需要”与“就业乏门”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现实中社会组织不健全,因而社会工作岗位严重不足。我们的“准社会工作者”,缺少“助人”的工作平台,从而使得社会需求和人才供应无法对接,随之带来的又一社会困境是,很多社会问题得不到社会医生及时的“救助和医治”。从目前情况来看,政府和官方社会组织几乎包揽了所有的社会服务,但实际工作未必都做得很到位。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尽快改变这一尴尬局面,全面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制度,即社会组织实行由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过渡。
在这方面,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是深圳市和北京市。2009年深圳推行的社会组织新政,降低了部分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而北京在今年将建立“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的资源配置体制,出台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扶持政策,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长效机制。
深圳和北京的改革实践,从宏观意义上看,对中国公民社会和责任政府的建立起到推进作用,不可忽视的具体意义是这些措施将会有效扩大“准社会工作者”的就业渠道,有利于社会工作意识的传播和社工人才的储备。社工人才与社会组织的结合会让社会组织更加专业化,从而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对社会组织本身、受助对象、政府均有益,这三方受益是社会稳定格局不可或缺的因素,更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伴随着社会组织的建立健全,中国社工队伍将得到壮大和发展,怀有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者们,定能触摸和安抚到那些需要帮助者的心,社会矛盾也能得到有效缓解。现今社会上存在的“病症”,也就有望能够得到“社会医生”的诊断和救治,建设和谐社会有赖于这群“社会医生”。
通过这些措施,一批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将在“十二五”期间正式成为中国的社会工作者,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生力军,踏上历史舞台。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背景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
主要举措: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管理。加快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摘自《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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