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王延中教授开设讲座,主题为“中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与问题”,由于疫情的原因讲座采取线上形式召开,社会学院常务副院长赵一红教授主持。
王老师从概念界定、制度建立与发展进程、运行成效与问题、效果与学界讨论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五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王老师从社会、医学与经济视角界定大病,是指住院治疗对个人健康和家庭经济损害程度及治疗费用高到患者及家庭难以承受的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针对灾难性医疗支出提出设置“社会性”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公共服务保障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
我国大病医保制度建立与发展经历了酝酿、试点,全面实施与稳步发展四阶段。计划经济时期以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报销比例等问题为百姓健康保障带来隐患,在社会诉求与动力下,2010年,国务院针对儿童重特大疾病设立专门制度,提升实际补偿水平,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与对象进一步拓展。2012年8月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正式确立并开始正式试点,确定资金来源通过国家由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2015年至2017是全面建成实施阶段,财政支出与实际报销比例稳步提升。2018年后,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医疗保险体制发生变化,制度整合全覆盖,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与医疗救助三条主线。
针对制度运行中效果与问题,筹资角度、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的界定,社会对大病医疗保险等属性、保险制度的功能发挥程度仍存在争议。针对以上问题,王老师结合学界对制度等研究和评价做了综述性点评和介绍,并针对资金来源建立单独渠道、补偿合规性、补偿病种等问题作出了回应。最后关于制度的成效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走向,王老师表示需要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关注和调整促使该项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实现普惠民生。
听了王老师的讲授同学们受益匪浅,并根据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未来是否会发展为一个独立机制方向发展,骗保等非道德行为监管问题与王老师展开积极探讨,王老师回应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是以政府主导,社会保险运行为主。低保、基本医疗与拓展性医疗保障三条主线长期存在,而制度的规范与监管是一项需要在发展中长期坚持的任务。
最后,赵一红院长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她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安排,发展阶段和成效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正逐步扩大覆盖面并向提高效率转变,制度的前景与道路是光明的。
撰稿:于欣然、刘芳
审校:赵一红、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