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淀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京海发[2014]12号)、《海淀区社区党组织党务专职社区工作者配备及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及《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明确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条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就田村路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40名。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决议。
2.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以及社区内其他组织完成各项社区建设工作任务。
3.抓好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社区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困难党员群众帮扶、党务公开等工作。
4.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与考察,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与管理工作。
5、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及时疏导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做好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7.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宜居文明社区。
8.立足社区党员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9.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
1.能够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中共正式党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户口,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居民,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4.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1969年1月 1日之后出生)以下。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公告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7月2日。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和社区公告栏发布公告,并同时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15911053899
政策咨询电话:88268715 88268350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7年7月4日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7年7月4日至7月7日登陆公招网(www.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等。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及时关注公招网公告并登陆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的考生到海淀区玉泉路8号院玉海园二里1号楼田村路办公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笔试成绩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田村路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8、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关系证明信》;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公招网有关公告,并根据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策划能力、应急能力等。
5.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由田村路街道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田村路街道组织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6.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安排进入社区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用期合格者,按照国家及市、区的有关规定,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
五、待遇管理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关于增设社区工作者季度绩效奖金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5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田村路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表.docx
田村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