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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人员招聘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2浏览量:来源: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 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鼓楼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现依照“公平公正、便捷高效、择优录取”的原则,启动2018年度社区工作服务站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我区将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时聘用人员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社区工作服务站非领导岗位共招聘专职工作人员70名,其中: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及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收40名,面向社会人员招收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分为四类,条件分别为:

(一)报考的社会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社保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须由公安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二)报考的社区“两委”成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考的社区服务协管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报考的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五)年龄计算方式及学历截止时间

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日以前出;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公示、报批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核。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至各招聘街道所在地址(见附件1)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核。面向社会招收名额按照街镇设岗,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社区“两委”、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报考者报名后,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未按时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者应根据自身类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18年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

3.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3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前往区委社区办(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委档案综合楼10楼)领取准考证。

4.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现场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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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考试地点位于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5号),考室、座位按准考证号码入座。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设置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两种题型,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答。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4月8日于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公布(http://tfzgl.fuzhou.gov.cn/)。

笔试范围:笔试内容围绕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重点测查考生应对社区工作业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内容,社区建设相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入围方式,根据岗位招收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若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考的岗位比例不足1:3,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于2018年4月9日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公布(http://tfzgl.fuzhou.gov.cn/)。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为参加考试的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考核方式采取街镇考评与居民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工作由街镇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并于4月14日前完成。

2.考核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存在不廉洁问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查证属实的;或有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业务能力、心理素质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连续一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职工作,影响社区整体工作的。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2.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聘的人员,按笔试、面试、考核分别占30%、30%、4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两个或两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考核)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可优先选录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或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的人员。若总成绩及其他资格条件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六)公示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由街镇负责公示,同时公布街镇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4月16日-4月22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报批

公示结束后,各街镇将计划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四、聘用及聘期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 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委办〔2014〕30号)及《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鼓楼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鼓委办〔2016〕56号)等文件中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相关规定。

鼓楼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