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是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和创新治理的重要环节。社会工作伦理是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和支撑,在实务实践过程中,常常会因不同的价值矛盾陷入困境之中。伦理困境研究多数是在一线社工实务中开展,而在社会工作督导的实务中也经常面临伦理困境与伦理抉择,却研究较少。本文通过分析社会工作督导实务中可能发生的督导与社工、督导与机构、督导与同事、督导者自身等几方面的伦理困境,从专业的视角和价值观出发,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
社会工作督导是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和创新治理的重要环节。社会工作伦理是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和支撑,在实务实践过程中,常常会因不同的价值矛盾陷入困境之中。伦理困境研究多数是在一线社工实务中开展,而在社会工作督导的实务中也经常面临伦理困境与伦理抉择,却研究较少。本文通过分析社会工作督导实务中可能发生的督导与社工、督导与机构、督导与同事、督导者自身等几方面的伦理困境,从专业的视角和价值观出发,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社会工作督导 伦理困境 对策
1 前言
1.1 研究背景
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离不开社会工作督导的发展,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19部委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培养8万名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目标。在高级社工人才紧缺的现实情况下,各地对督导的培养更注重知识、技巧和能力方面,而专业伦理价值作为社会工作督导实务中不可避谈的议题,较少涉及。目前国内学术研究议题多为中国社会工作督导的现状与策略、理论应用、境外督导经验的介绍等,鲜有关于社会工作督导伦理困境的研究。因此,探究目前社会工作督导实务中的伦理困境及从理论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对解决实务中的伦理困境问题,提高社工督导服务的品质,培养高级社工人才有着现实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1.2 社会工作督导
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训练的一种方法,它是由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监督、指导,传授专业服务的知识和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从督导的分类而言,社会工作督导分为机构外部督导和机构内部督导,机构外部督导是指由机构外聘而来,非全职的督导员,多数承担机构的咨询、指导和培训服务,主要来自高校老师、其他机构经验丰富的社工、境外督导等。机构内部督导是机构自身雇佣的督导员为员工提供督导,主要发挥行政、支持、教育的功能,承担指导、提高、协调和评估等服务,主要依照机构的政策和自身的能力来协助员工在服务的质和量上尽可能达到高标准。外部督导和内部督导的工作范围和要求有所不同。
本研究所指的督导是机构内部督导,即与机构建立了雇佣关系,接受过专业学习或系统训练,拥有一定的实务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在实务过程中成长起来的督导。
1.3 伦理困境
Reamer 对伦理困境下的定义:所谓伦理的困境是在遵守专业伦理价值守则过程中,工作者面临义务与责任相冲突的双重窘境;而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什么样的价值给予优先考虑。此外,Reamer 也在分析社会工作核心伦理价值时,发现最为明显的表现是社会工作这个助人专业区别于其他专业的三个要素:服务于弱者或受压迫群体;关注社会情境中的个人福祉;社会工作专业的宗旨和使命是竭力与推动社会整合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在这过程中往往会遭遇到伦理困境,这往往是由于伦理守则的不完善<sup>[3</sup><sup>]</sup>。
本研究中聚焦的是价值域中的社会工作督导伦理困境,是指社会工作督导在实务的过程中,自己的专业价值与其他价值出现冲突,在面对不同的伦理价值要求下做不出最优决策,使社会工作督导陷入两难境遇的过程。
2 督导实务中的伦理困境
2.1 机构目标与专业目标冲突的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督导作为社工机构的雇佣人员,要以机构的发展目标为主要努力方向,在工作中围绕机构的目标展开计划、培训、实务指导、评估等工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命与愿景各有差异,机构理事会对机构的期待及对专业的发展规划有所不同。特别是在社工的萌芽及起步阶段,在政策红利的吸引下,在社会对专业认知不深的影响下,加之社工机构注册资金门槛低,注册条件要求低,各类人员抱着不同的目的开设机构,导致机构的目标与专业目标多有差异。社会工作督导多数为接受过专业学习的或系统训练,有着较多的实务经验,十分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以利他主义的价值观和助人自助的理念为指引来开展督导服务的人员。他们严格遵守专业价值观及伦理守则,践行专业理念,以社工的成长为目标,在机构内部开展督导实务服务。
当现实中机构的目标与专业的目标不一致时,督导便陷入了“目标选择”的伦理困境。督导作为机构的员工之一,本应为机构的发展考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高绩效,达成机构在经济、社会形象、效益、发展等方面的目标。而作为专业精英人才,他们的选择关系着专业乃至行业的发展与进步,专业的使命感让他们不得不为专业目标努力。
2.2 对机构忠诚与个人选择冲突的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指出,对于机构,社工应遵守对社工机构做出的承诺。当今社会,无论是企业还是组织,都十分关注员工的忠诚度,这是一个十分重要无形资产,对于社工这个十分强调道德性实践的行业来说,该品质显得十分重要。社会工作督导在社工机构内部多数属于中高层技术管理岗位,占据了重要位置,加之专业作为社工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督导的地位和作用自然不言而喻,因此,社会工作督导对机构的忠诚度对机构的发展影响格外重大。
对机构忠诚意味着督导从内心对机构的认知、认可,并愿意为其持续服务。在社会发展治理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政府不断出台人才引进、岗位开发等优惠条件,鼓励精英社工进入政府部门,如2016年民政部、中央综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出台意见将高层次社工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另一方面,由于社工发展起步晚、发展速度快,导致专业人才缺口巨大,而高级专业人才则更加稀缺。社工督导多数因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资历优势经常会面临较多的诱惑,如考取公务员、高薪跳槽、开办机构等。
当个人的发展选择与机构的发展路径不同步时,社工督导就会陷入“对谁忠诚”的伦理困境。社会工作督导对机构的忠诚度关系着机构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服务开展的效率和质量,基于职位的重要性,也关系着组织的稳定性。而个人选择关系着个人的经济、地位、社会关系及生涯规划,对个人及家庭来讲也是举足轻重的。
2.3 专业责任与工作责任冲突的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对专业有专业的正直、社区服务、发展专业知识等伦理价值,它要求无论是社工还是社会工作督导都要对专业负责,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促进专业的发展与创新。社会工作督导作为专业技术的把关者,专业人才的培养者,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以专业身份出现,都应该作为专业的标杆,对专业方法、专业要求、专业价值负责,严格以专业的标准要求自己和所督导的社工或者项目,执行行业规范,促进专业发展,践行自己的专业责任。
而在现实实践中,社工督导作为机构一员或是某项工作的负责人,通常会面临来自不同方面的工作压力,如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关系成本、工作效率、人力成本等,若督导一味强调专业则意味着要面临工作任务完不成、执行效率低、成本高、绩效差等风险,而这不仅会关系到督导个人的绩效考核,也会影响所督导社工的收入或职业发展。当对专业的责任与对工作的责任相矛盾是,督导便陷入了“责任选择”的困境。
2.4 行政角色与专业角色冲突的伦理困境
在人才紧缺的现实环境下,社工机构内部督导多数会担任机构的管理者,肩负一部分行政职能,特别是在规模较小或有生存困难的社工机构,通常会选择人力成本最低及效能最优的取向。然后行政管理者的角色与专业督导的角色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从与社工建立的关系、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到关注的重点都略有差异。
行政角色倾向于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效率和目标为导向,较少关注社工的个人情感支持,且与督导督导行政功能中所强调的“应为被督导者提供更多的资源 , 做其利益的代言人 , 是被督导者与机构管理层之间桥梁”不同。专业督导角色倾向于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通过与社工建立专业关系,引导社工的思考和行动,陪伴社工在知识、技巧、能力、经验方面的成长和进步。
两种角色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目的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必然会导致冲突,而面临冲突社会工作督导究竟该如何选择,以效率为先还是成长为先,如何在过程中进行不同场景的角色切换?这些都让督导陷入了“角色冲突”的伦理困境。
2.5 机构利益、社工利益、督导利益冲突的伦理困境
社工工作的督导过程涉及机构、社工及督导个人的利益,在以专业为本的相关方分析时会发现,三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社工机构关注的利益点在于机构的生存、发展、壮大,因此机构理事会所做的决策会以机构的整体利益为导向,如工资及绩效的设定、激励制度的制定、员工工作规范及专业要求等等;社工作为个体,关注的利益点在于个人的实际收入和个人在组织内可获得的资源、晋升机会、专业成长及职业生涯规划等;社会工作督导关注的利益点在于专业的发展与进步,如服务的创新、流程的优化、品牌的建设、模式的然所等等。
社会工作督导作为机构的缓冲器,既要聚焦于个人成长,又要考虑团队的整体性发展,同时要对专业进步负责,微观、中观、宏观的利益兼而有之,加之个人利益。而几方利益不兼容的情况时长发生,如一线社工基于经济问题申请加薪,而机构考虑成本问题没有同意,社工选择不日离职且让督导保密,社工所在岗位属于专业的核心岗位……此时,督导便陷入了“利益选择”的伦理困境。
3 对策建议
3.1 提高督导者的专业素养
尽管社会工作督导目前在行业内是稀缺的精英人才,但由于行业发展速度快,人才质量参差不齐。督导者自身应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伦理知识,积累督导实务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在实务实践中要守住职业伦理的底线。
对于所督导的社工,要牢记督导要关注社工的个人和专业成长,要以督导身份与社工建立专业连结,对其进行积极的鼓励和引导,为行业不断培养和输送优秀的社工人才。
对于所任职的机构,督导要选择与自己个人价值观及专业价值观相吻合的机构工作,并从团队整体利益出发开展督导工作,对机构集体利益负责,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选择双方利益损失最小的方案以应对困境。
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要有专业使命感,肩负起专业责任,为专业代言,不遗余力推动专业发展,当专业责任与工作责任冲突时,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专业服务质量。
对于个人职业发展,督导对个人发展要有一个清晰的规划和定向,所做的选择要符合自己的意愿。个人的职业调整要及时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以减小因个人的变动而带来的其他方面的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鉴于督导专家较少,行业督导间可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朋辈支持,在遇到困境时可以开展沙龙交流、小组讨论等,用专业的视角来找到困境的解决思路。
3.2 建立健全机构内部工作机制
社会工作督导实务中所面临的督导困境很多时候是机构分工不明、对督导定义不准确、专业界限不清造成的,面对该议题,可以从机构自身出发,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的工作机制。一方面,从机构整体的工作机制着手,督导要与机构理事会、行政管理者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同机制,从组织设计层面,对督导的角色、定位、功能、内容等清晰界定,保证督导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机构需认同专业、尊重专业并听取督导的专业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从督导的具体工作机制着手,督导在工作中要明确督导的责任和需遵守的原则、建立机构督导服务的流程、说明督导与社工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界定具体服务中专业边界。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机构内部可设立伦理委员会,针对特殊伦理议题展开讨论、交流、碰撞,以发展出一套既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价值又符合机构发展目标和个人发展需要的内部伦理规范,在督导实务中做指引。
3.3 推动建立行业督导伦理筛查工具
一直以来,伦理价值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深圳的“郭社工”事件发生,伦理的议题才逐渐被人关注。然而在我国内地目前仅有2012年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而与香港、台湾、美国等伦理守则相比,内容相对抽象,在专业价值特征、伦理标准和结构方面仍存在不足,对当下的社会工作伦理困境难以有实际指导作用。而督导方面的伦理筛查工具更是缺失。
社工机构、行业协会可在实务实践的基础上建构以利他主义为核心的行业督导伦理筛查工具,从实务的角度建立可参考可借鉴的伦理指引,以协助更多的社工督导在困境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陈为雷.社会工作行政:中国社会出版,2010
[2] 隋玉杰、范燕宁,《社会工作督导》,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9页
[3] [美]F r e de r i c G ·R e a me r 著,包承恩等译.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M] .台北,洪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0,74;11.
[4]刘欣、王祥,社会工作者的伦理困境研究[J].才智.2017,275-276
[5]张洪英,中国社会工作督导的现状与未来发展[J].中国社会工作.2017(04)
[6]翁嘉娜,本土社会工作机构督导成长困境的研究[D]. 厦门大学.2018
供稿单位:成都市新都区金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