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社会工作如何介入扶贫工作,首先应当认识到,社会工作在扶贫中的角色和作用是随着实践而变化发展的。从历史上看,早期的贫困应对以“救助式扶贫”为主,社会工作在其中逐渐承担了评估、资源链接、必要的其他照顾提供以及教育培训等角色作用。随着“开发性扶贫”受到重视,许多在贫困地区开展的发展工作越来越重视动员和组织贫困人群参与生计活动或经济项目,也注重对他们的相关能力培养,并提供或整合协调相应的信息、资源,甚至必要时帮他们做供需对接等。社工在其中越来越多扮演了动员激励者、协作组织者、能力培育及训练者、外部协调支持者等角色,在某些较新的实践模式(如“城乡合作、公平贸易”“社区支持农业”)中还可能成为贫困农村生产者与城市消费者的组织联结者。
从最新的实践认识来看,社会工作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角色作用应该有三种:一是社会资本的构建者,即协助贫困人群和社区培育、建立或激活以相互信任、互助合作为内核的社会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促使贫困人群产生共同行动力。二是能力建设者,提供知识、技能和相应资源,使贫困者能够参与改善自身经济社会处境的活动,包括建立他们为行动所必需的文化及身份认同上的自信。三是克服社会排斥、促进社会包容的协作者,即通过增权、倡导或协调等支持贫困人群摆脱“污名化”的影响,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和途径,消除或减少社会环境对他们发展的障碍。
社会工作介入扶贫开发强调的三个重点,即社会资本、能力建设、社会排斥与包容,使得它与以往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介入有所不同。一些企业介入扶贫开发时比较注重经济项目的开展和经济目标的达成,但往往较欠缺对社会文化价值的考量和社会目标的关注,也较缺乏对贫困人群主体性的尊重和对他们有效参与的考虑与安排。一些社会组织在介入扶贫开发时也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类似问题。另有一些社会组织比较侧重文化建设、恢复乡村传统等,但仍较欠缺实实在在的社会投入以及对贫困人群社会、经济资本的培育积累及具体能力的建设,也较缺乏对社会排斥和包容问题的思考与回应。而采纳“发展性社会工作”等理论视角的社会工作则可以将几个方面的长处结合起来并避免其不足。根本上,它是从当地贫困人群和社区的主体性出发,注重他们的参与、共享,高度重视组织化的社会过程,同时追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目标的一种综合介入,可确保达到更好的、有持续性的效果。
那么在当前国家的脱贫攻坚战略中,社会工作介入的具体路径和方式是什么?笔者认为主要有三种:第一种, 在政府主导的救助式扶贫中,社会工作参与有关救助政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精准扶贫中,首先需要准确掌握贫困者个体或家庭的情况,然后再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社工可以个别方式受聘于政府机构,或以社工机构团队的方式接受政府授权委托或购买服务,负责从评估到救助的全过程实施执行。其中,社工主要可运用个案和小组工作的方法来完成有关职责。第二种,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扶贫开发中,政府可以单独购买社工机构的服务,明确任务目标, 由社工机构负责对某村或社区独立设计和实施扶贫开发项目。这种单独的项目制方式有利于社工机构专业化地开展实践。社工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传统的工作方法开展项目,也可采取整合的社区发展手法。第三种,社工机构可以作为社会组织与企业和基层政府合作,采取“乡(村)- 企- 社”合作的模式介入。其中,企业在经济领域有其特长优势,社工机构在社会发展领域有其专长和优势,乡村基层政权起统合协调作用,三者相结合,如能做到在尊重当地人群主体性的基础上有机统一、形成合力,效果应当会好。
总之,在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贫困问题及社会工作在其中作用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工作获得了宝贵的发展机遇,应当更加重视农村、反贫困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领域。各级政府也应为社会工作参与扶贫开发创设更有利的条件,除了在救助体系中赋予社工及社工机构发挥作用的空间与明确角色外,在整体的扶贫开发中应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来支持社工机构参与,并解决相关财政体制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