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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毕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0浏览量:来源:

2015届毕业生: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我院毕业生于今年通过电子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可在离校系统中详细查看每项离校业务的办理事宜以及整体办理进度,参照系统中的离校流程到相关处室办理。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数字研院平台(http://portal.gscass.cn);

2、点击数字研院平台首页右侧“应用列表”中的“一体化系统”;

3、点击左侧菜单中的“离校信息”,进入“毕业生办理离校流程”;

4、首次登录时须完善个人信息,务必据实填写;

5、查看离校流程图中需要完成的事项,到相关业务处室办理;(提示说明:离校项目办理除最后一项外其它各项办理次序不分先后!另外,学生可通过打印离校办理临时指南或使用手机拍照的方式,以便记录离校步骤办理信息!)

离校手续办理指南

一、社科文献中心(电话85195307读者服务中心)

办理须知:近日没借阅图书的毕业生系统均会陆续显示“已办”,如显示“待办”状态的请致电咨询。

二、图书馆(电话81360098)

办理须知:没有借阅图书的毕业生系统均已经显示“已办”,如显示“待办”状态的请致电图书馆咨询。

办理内容:

1. 电子版学位论文并通过审核:提交登陆图书馆主页,进入“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论文提交具体规范及注意事项可参照论文系统中的“相关文件”),3个工作日内,查询审核状态是否为“审核通过”。未通过者,请按审核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周期不变。

2. 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若有遗失,须按《读者借阅逾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使用馆际互借证的同学,请在办理离校手续前还清所借图书并归还馆际互借证。

三、图书馆(同上办理)

四、校友办(免办)

五、党委办公室(电话81360314)

办理须知:不是党员或党组织关系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系统自动显示“已办”;党员和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转移手续,系统才会显示“已办”,具体请查阅校园信息平台(内网)通知公告中的《2015年研究生院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工作办法》

六、公寓办公室(电话81360298)

办理须知:没有住宿的毕业生系统已经显示“免办”;有住宿的毕业生需要前往办理。

办理内容:1、退宿前请将房间打扫干净,房间内家具完好无缺(缺家具的房间请和公寓办协商,配齐后方退宿)2、退宿舍钥匙及空调遥控器 3、如有问题请打公寓办电话

七、网络中心(非必办项,不用办也可以)

八、网络中心(非必办项,不用办也可以)

九、财务处(电话81360122)

办理须知:显示“待办”的毕业生请致电财务处确认后系统才能“已办”

十、保卫处(电话81360109)

办理须知:1.户口档案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按照下表手续办理;2.户口档案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请致电保卫处报上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核实后系统会显示“已办”

十一、总务处(电话81360059)

办理须知:毕业生若目前没有借车且确定毕业前不再借自行车,可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到南门自行车管理处进行审核登记(可按班级一起办理审核)。2015年7月1日前未办理离校审核且未借车的总务处将自行办理离校审核通过,系统自动显示“已办”。

注:1.毕业生在离校系统中办理就业环节时需在网上提交就业信息,打印出《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表》并交到中心办公室;2.如有修改或系统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网络中心81360029,如有业务问题请咨询各相关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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