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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0年招收攻读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03/13浏览量:来源:

一、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是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专业和职业。

近年来,社会工作专业在全国高校中迅速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就业前景日益广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提出要“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切为社会工作行业和社会工作专门人才的成长与发展开辟了光明的前景。

社会工作硕士(Master of Social Work,简称MSW)(专业代码:590100)旨在培养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我院是全国首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2010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40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4人。

我院是中国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的高等学府,是中国大陆最早建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生院,是我国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院之一。作为我国最早的社会学博士点办学单位,我院是我国社会学教学与研究实力最为雄厚的院校之一。我院多年前就开展了社会工作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并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

我院在社会工作领域拥有众多知名学者,在陆学艺、景天魁、李培林等著名社会学家带领下,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和教师队伍,他们多次参与国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文件起草、政策论证和咨询工作,对社会工作在国内的蓬勃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2007年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成立了由32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我院的专家就有6位。我院还与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实务部门、部分高校密切合作,聘请了一批资深社会工作者和专家担任我院的兼职教师,并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安排有督导的专业实习。

我院不但拥有众多领衔本学科前沿的专家学者,更有其他名校所不具备的、还保持着师徒传承的教育模式。我院的导师数量和科研水平可以比肩全国最优秀的高校,但我们的学生数量却是知名高校中最少的。我院研究生拥有在其他高校难得的与导师密切接触的机会,传道授业解惑的过程经常在一对一的方式中进行,这是我院研究生培养的突出特点和优势。与此同时,研究生还可以充分利用中国社科院以及各研究所(系)优越的学术科研环境、高水平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和众多的外部资源来进行学习实践和专业实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院未开展本科教育,没有本科生,因此我们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报考我院的考生。

综上,我院将充分发挥综合办学优势,为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6)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陆,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院的社会工作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可从俄语、日语和英语二中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我院2010年拟接收少量推荐免试生(10月18日后,我院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情况。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以及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报考我院并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一号)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1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9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0日上午 社会工作原理

1月10日下午 社会工作实务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并由教育部统一出题,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考试指导范围由教育部制定,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一号)。

(六)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我院社会工作硕士(MSW)教育中心通知。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加试的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以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不得更改。

(九)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我院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复试的要求以教育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如有变化,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

十、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院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报到入学。

十一、学制和学位授予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方式采取的学全日制方式,学制二年(含相关实习实践学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就业前景

近些年来,我院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在北京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我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将为学生提供周到细致的就业指导。毕业生可以在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学校、医疗、司法等机构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非营利组织就业。

十三、咨询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MSW)教育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4727687

网址:www.gscass.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MSW)教育中心

邮编:1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