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将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的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复试与录取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每一小组设组长一名。各小组设秘书一人,负责复试记录以及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二、基本原则: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我院的基本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名单原则上应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进入复试范围的最低总分分数并列的考生,可一同进入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及笔试。笔试、面试内容为社会工作专业等综合知识,参考书目见初试参考书目。复试还包括英语口语考查。以上考试具体安排见复试时间安排。
四、复试准备及复试程序:
1、我院确定复试资格,并以E-mail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请考生随时查看本人电子邮件信箱,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复试。
2、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提供科研成果等可证明其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
3、复试考生需按照规定到指定地点报到(详见复试通知)。同时交费并提交第2项要求的相关材料。考生参加复试,要听从复试小组的安排。
4、体检由中心统一安排。
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