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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录取考生开具应届生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1浏览量:来源:

2011年拟录取应届考生:

根据我院招生部门的要求,需要应届考生提交“应届生证明”。请按照附件提供的格式办理应届生证明,并于6月4前快递寄出,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邮编:102488. 电话:010-81360065

附:应届生证明(格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

2011年6月 1日

附件:

201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兹证明,

同学

性 别:

学 号:

专 业:

身份证号:

系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学制 年,该同学将于2011年 月毕业。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 :

学 校 签 章

(请在此处加盖学校

学生处、教务处或者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的印章)